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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水池清洗项目院内公开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5-06 来源: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因医院业务需要,现需清洗水池,诚邀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预算(万元)

1

2024年水池清洗

1、水池11个,共807.2立方米

2、清洗次数:一年2次

3、具体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

4、清洗后,由具备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水质检测报告,两院区各出一份报告。

4.00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的能力及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参加的服务商应在深圳市水务局网站发布的《二次供水专业清洗机构信息》名录中;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声明及承诺函中作出承诺,格式详细见“投标文件格式”)。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的投标人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2)人员要求

  负责水池清洗的人员需同时具备《深圳市二次供水清洗消毒人员培训合格证》、《健康合格证》、《深圳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现场作业人员专项考试合格证》。

  (3)服务要求

  1.清洗消毒完毕后,在采购方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投标人立即负责与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联系现场水样取样、检测事宜,并负责将检测报告送至采购人。检测不合格的,投标人应立即自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为止,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不履行整改义务。投标人拒不整改或拖延整改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消毒,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合同期内,如投标人累计出现两次(含两次)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投标人清洗消毒后检测不合格的,采购人无需支付投标人本次整改的清洗消毒费。未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不能将水池清洗检测结果向外泄露。  

  2.在实施清洗消毒作业前,应当对采购人人委托清洗的水池(箱)进行实地勘察,确认该水池(箱)的构造、用材、现状均适用投标人清洗和消毒方案后方可作业。

  3.根据采购人用水情况,尽量避开采购人的高峰用水时间,在清洗消毒时限内尽快完成服务任务;如有特殊情况,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4.向采购人提供二次供水管理技术咨询,对不符合规范的,提出整改意见;

  5.使用的消毒药物符合卫生标准。

  6.投标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并将施工人员证件的复印件留采购人备案,投标人对施工人员证件真实性负责。

  7.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工作期间的工作质量、安全问题。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采购人同意;

  8.在工作前,投标人应作充分的安全措施及警示标志以确保安全。施工过程中如投标人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或引起第三方的生命财产安全事故,由投标人全部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因投标人清洗水池(箱)不彻底等归于投标人的原因产生的各种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三、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2004号深圳市妇幼保健院4栋6楼602室安保科,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755-82869869。逾期未领取文件或提供不符合规定的资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报名需要提供以下加盖公章资料: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人员资质等。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    

20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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